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致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一封信
发布者:姚建平发布时间:2021-12-20浏览次数:150
你们好!
欢迎您在江苏省参加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。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向你们致以最诚挚的祝福,愿你们心之所向,梦之所成!为进一步做好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考试组织工作,保障考试顺利进行,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:
1. 考试时间: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(每天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)。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(起始时间8:30,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,不超过14:30)。2.考生要熟悉考试的各项要求,做好健康防护(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《江苏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》)、证件(有效居民身份证、准考证)、文具等方面的准备、检查,按照报考点的通知要求,熟悉交通路线、考场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,考试期间,注意交通出行的疫情防护和出行安全。3.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确需变更考试地址,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jszsksb)及时公告,请考生密切关注,保持通讯畅通。
4.考生须至少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(具体以报考点的通知要求为准),凭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、苏康码、行程码(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双码截图以便查验)、《江苏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》,佩戴口罩进入考点。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,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验证。
5.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,如0.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,以及铅笔、无封套橡皮、绘图仪器等,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。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具有通讯功能工具(如手机、蓝牙耳机、照相设备、扫描设备等)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、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6.在24科统考科目中,化学(农)(科目代码315)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、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,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。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“招生单位说明栏”内注明;如果没有注明,即为不可使用。
7.首场考试时,考生应携带经本人签字确认的《江苏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》,并在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。
8.苏康码、行程码异常的考生(含行程码带“*”的考生),请务必查看报考点的通知要求并按要求办理。
1.为规范考试管理,确保公平公正,按照教育部要求,我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,均在视频监控下进行。2.根据《刑法》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。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并已正式实施,再次明确上述国家教育考试作弊的严重性,明确将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行为。3.考生须遵守《考场规则》,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相关承诺。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,将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予以处理。处理结果会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;同时,记入《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》,供高等学校、用人单位查询。4.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,凡携带者,考前如不交出,开考后不论是否开机、是否使用,一律按照作弊处理。5.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。开考信号发出后,考生方可开始答题,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考试期间,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,除去身份验证以外的时间,请各位考生全程佩戴好口罩。6.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卷(含答题卡、答题纸等)、草稿纸带出考场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再次提醒各位考生,请珍惜个人名誉,遵守法律法规,争当诚信考生。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!千万不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(特别是手机)!千万不要找人替考或者替代他人考试!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举报电话:025-83235984,邮箱:jsyz_2022@126.com(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31日)。考研路上,我们与你们一路同行,为你们保驾护航。祝各位考生考出自己满意的成绩!
●以上内容转自:
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“江苏招生考试”(微信号:jszsksb)